:「你他_是沒遇過壞人」(全案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妨害自由、毀損、公然侮辱起訴)(案發地點:基隆銀蛇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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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45702022-03-202 年前
本案已偵查終結,並已起訴。
被拍攝當事人同意公開本案案發過程之行車記錄器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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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行為可能觸犯以下法律
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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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補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轉彎、逆向行駛
案件進度 : 已結案(違規屬實予以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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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提醒各位網友若不幸發生類似情況,切記冷靜,盡量不要刺激對方。
不要熄火、下車,確保任何可以快速離開現場的方式,並報警提告。
道路安全,需要你我共同維護,共勉之。
被拍攝當事人同意公開本案案發過程之行車記錄器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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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行為可能觸犯以下法律
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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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補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轉彎、逆向行駛
案件進度 : 已結案(違規屬實予以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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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提醒各位網友若不幸發生類似情況,切記冷靜,盡量不要刺激對方。
不要熄火、下車,確保任何可以快速離開現場的方式,並報警提告。
道路安全,需要你我共同維護,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