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分局又來給大家看笑話了(檢舉失敗)
匿名上傳
4,95602023-10-141 年前
原標題:這樣併排臨時停車,叫做「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 (檢舉失敗)
併排臨時停車,機車都因而需要左切,本車道都被卡到需要左偏才能過,這樣叫「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這種不舉,要初四了才舉嗎?
併排臨時停車,機車都因而需要左切,本車道都被卡到需要左偏才能過,這樣叫「有本條例第五十五條之情形,惟尚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這種不舉,要初四了才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