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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尋高雄市112年5月19日1820-1825分高楠公路及德民路交叉路口交叉

WenHanWenHan
02023-05-192 年前
尋求好心人士提供行車錄影畫面
因為雙方都沒有行車記錄器
(若有會提供紅包🧧表達感謝之意)

事發經過⚠️

112年5月19日晚間約莫1820-1825時行經高楠公路與德民路口,我當時騎乘機車要右轉的德民路,因而行駛與右轉車道,但因距離路口上有200公尺左右我尚未打右轉方向燈,此時我遭到肇事方從左後方向我逼車並擦撞雙方後照鏡,肇事方於逼車後叫囂著,我直行車輛佔用右轉車道,因此雙方起了口角爭執,我為了不與肇事方起衝突,與與右轉燈亮時,打右轉方向燈,右轉德民路,於剛起步時遭到肇事方加大油門位於左後方撞上我駕駛的機車,我遭撞倒時,立即爬行至周圍的人行道上,肇事方汽車因加大油門撞擊輾壓過我的機車,肇事方於撞擊後企圖想二次撞擊至我於死地,汽車後退脫離機車,再次衝撞我,我確認機車箝制肇事方汽車無法動彈,當下肇事方還在猛催油門5-10分鐘,我確保人身安全後撥打電話報警,等待警車救護車至現場我因無法站立被救護人員抬至擔架上送上救護車,我請醫務人員幫忙記下肇事方車牌號碼及拍攝現場事故照片後,我提供證件給警方及醫務人員做相關處置,我被救護車送往高雄榮總就醫,並於急診室與交通隊員警做完車禍筆錄,才離開醫院,離開醫院後至翠屏派出所調閱監視器畫面(礙於警方偵查不公開不讓我錄影故沒有影片附上),畫面雖然有拍到肇事方,輾壓過我的機車,還有企圖二次衝撞我,但因角度關係沒有拍到前面因肇事方的逼車而起了口角衝突,無法證明對方是蓄意傷害的動機,因此想在這邊徵求行車記錄器(拍到有起口角爭執的畫面)

疑點1
肇事方在車禍筆錄中聲稱在轉彎時不小心撞上我的,附上照片中再怎麼轉彎也不可能轉向人行道上,因為距離轉彎處至少還有4-5公尺左右

疑點2
若是真的不小心撞到不會在倒車造成二次傷害,甚至一直催油門想脫離我的機車

謝謝大家,麻煩大家幫忙分享一下
聯絡方式:
097696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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