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公尺,在於有跟沒有之間(檢舉一次成功、一次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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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002023-01-072 年前
原標題:交岔路口違規臨時停車(買便當?),導致後方車輛不便,竟無法舉發....
舉發違規熲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 違反法條: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1案,經檢視所附影像,該系爭車輛臨時停車位置無法明確判斷是否距路口十公尺,違規事實尚欠缺明確,故不予舉發。
舉發違規熲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 違反法條: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情事1案,經檢視所附影像,該系爭車輛臨時停車位置無法明確判斷是否距路口十公尺,違規事實尚欠缺明確,故不予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