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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台灣是日常,怎麼可能算逼車呢?(檢舉失敗)

Chiaohong ChengChiaohong Cheng
1,26802025-01-241 個月前
原標題:又一個逼車不舉發啦
信義分局 - "林國珍" : 不舉發:所檢舉車輛行為尚未客觀佐證符合迫近、逼車等影響公共安全之危險駕車行為,不予舉發,尚請諒察。

下次有人被逼車的人撞到了你最好也這樣跟他解釋